一 、保修政策 我司提供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产品的售后服务。所有产品(不含配件及耗材)按照厂家提供的保修期限给予保修服务。产品因意外或人为不当使用或未经授权维修等非按照使用手册使用而造成产品损坏者,则不在保修范围之内,需酌情收产品维修服务费用。 二 、保修期的计算与依据 保修凭证:依据产品之序列号计算产品保修期限。 保修期限:按照厂家提供的保修期,从产品购买日当日起计算。 三 、保修服务 我司对客户送回的维修产品有应尽的维修义务。在产品保修期内且依使用手册使用仍有故障的,我司提供免费维修。若送回的维修产品已超过保修期,或有不适用保修条款的情形,则各项维修服务费与运费由客户承担。 四 、非保修范围 如有任何产品损害或故障,有下列情形者不属于保修范围内: (1)因天灾、地震、雷击、异常电压、环境因素而发生之故障或毁损者。 (2)重贴、伪造、变造产品序号,或条形码序号遭毁损而无法辨识保修期限者。 (3)自行或委托未经原厂授权维修之厂商拆卸、改装或更换非原厂零件。 (4)未按使用手册操作或因人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者。 (5)产品的消耗品:如标准液、电池等消耗品。 五 、超过保修期限后付费维修的注意事项 产品维修费用包含备件费、维修服务费、运费,超过保修期限后的维修费与运费由客户承担。维修中心在开立维修工单前与客户联系,告知可能产生的维修费用,并确定客户是否同意付费维修。如果维修中心判定该送修品需付费维修的,如客户放弃维修时,维修中心将送修品寄回客户。产品配件、耗材不在保修范围内,若客户有需求,则需向我司付费购买。 售后服务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如您对我司产品或服务有任何问题,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者邮箱的方式和我们取得联系。 电 话:0532-66708518-8003、13964851736(张工) 0532-66708518-8001(杨工) 传 真:0532-66708518-8012 邮 箱:yongningzhang@chinaolt.com qdolt@chinaolt.com |